各有关师生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》(教高函〔2019〕12号),规范专业实习管理,深化实践教学改革,全面提高专业实习教学质量,现就2022届毕业生实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实习对象
2022届汉语国际教育、汉语言专业学生
二、实习时间
2021年秋季/2022年春季:
汉语国际教育专业(中国学生)教育实习不少于10周
汉语国际教育专业(留学生)自主实习8周
汉语言专业(留学生)自主实习8周
三、实习形式
教育实习:原则上要求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实习安排,确有特殊情况需自主实习的,学生填写《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生自主实习审批表》,审批通过后填写《浙江师范大学自主实习安全承诺书》。
留学生自主实习: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,或由教务办统一安排实习单位。
四、2022届毕业生实习动员大会议程
1.2021届毕业生实习情况总结;
2.实习基地介绍;
3.实习学校指导教师讲话;
4.实习带队教师讲话;
5.实习小组汇报(3个);
6.2022届毕业生实习工作要求。
时间:6月4日下午14:00
地点:25-201教室
参加人员:2017级、2018级全体中外在校学生
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
2021年5月27日